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
辦公室關于調整湖北抵惠人員
健康管理的通告
(第5號)
為進一步做好湖北抵惠人員疫情防控工作,結合湖北及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實際,現就調整湖北抵惠人員健康管理工作通告如下:
一、所有近14日內有湖北地區旅居史的人員抵惠后應第一時間在“惠州防疫健康登記”微信小程序中主動申報個人入惠信息。
二、來自湖北非武漢地區持有湖北健康碼綠碼的人員,抵惠后不需進行核酸檢測和隔離觀察,但抵惠后14天內每天早晚各測量體溫一次,報告用人單位或社區“三人小組”,除正常上下班外,不得組織或參加聚餐、聚會等聚集性活動。
三、來自湖北未持有湖北健康碼綠碼或來自武漢地區的抵惠人員,需開展1次核酸檢測并居家或集中隔離14天,由用人單位或社區“三人小組”負責監督落實。
四、僅經過湖北來自國內除湖北以外地區的抵惠人員,身體如無異常,無需開展隔離觀察和核酸檢測,但抵惠后14天內除正常上下班外,不得組織或參加聚餐、聚會等聚集性活動。
五、所有來(返)惠人員,如出現發燒、干咳、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癥狀,應及時向用人單位或社區“三人小組”報告,到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診核查。
六、上述人員不主動申報近14日內湖北旅居史或不配合開展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到處走動,引起新冠肺炎傳播或者帶來傳播危險的,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。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,所有相關治療費用由本人承擔。對不按規定申報人員信息的,按刻意隱瞞疫情依法依規嚴肅處理。
本通告自2020年3月21日零時起實施,疫情結束自行廢止。以往與本通告不一致的管控措施,以本通告為準。
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
領導小組辦公室
2020年3月20日